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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生源地贷款温馨提示
    日期:2023-12-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近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陆续放款。为解答部分学生的疑问,现就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说明:

    1.同学收到的放贷通知属于银行放款过程中的例行通知, 收到通知不代表学校已经收到款项,也不代表学校已做贷款转学费、住宿费或退费等处理。

    2.生源地贷款因省份不同或批次不同,放款时间亦有不同。参考往年情况,预计12月初将完成所有贷款放款。

    3.银行贷款分批次到达学校后,计划财务处根据学生工作处提供的贷款明细表,将先行核对学生实际应缴纳学杂费、已缴纳学杂费等相关信息后再做相应处理:

    (1)2020 级的学生助学贷款到账后,学生如有学杂费欠款, 计划财务处将会先行将贷款冲抵学杂费, 如有结余,将一对一通知学生来计划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2)2021-2023 级学生,计划财务处将按预留在学校的银行卡信息进行退费。如遇银行卡变更或退费失败等情况,计划财务处将通过班主任或辅导员一对一通知到学生本人到计划财务处重新填报银行信息后再行退费。

    4.因生源地助学贷款涉及银行划转以及多部门协同处理,贷款到账需要一定的周期, 请同学们给予理解并耐心等待。

    5.2021-2023 级学生收到学校退回的助学贷款后, 请自行登录赣服通平台缴纳学费。

    6.如有疑问,请联系计划财务处温老师(0797-831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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